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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扶贫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扶贫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新扶贫办传[2007]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的扶贫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我办定于12月上中旬举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扶贫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使扶贫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解,进一步熟悉新时期扶贫政策、掌握扶贫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扶贫工作重点乡(镇)领导干部的扶贫开发工作能力,加快带领贫困农牧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步伐。

  二、培训内容

  结合十七大报告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了解新时期扶贫政策趋向;学习扶贫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讲解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的关系;探讨创新思维对农村基层工作的推进作用;交流如何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等。

  三、培训对象

  各有关地(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一人。分两期培训,第一期学员来自和田地区、克州、阿勒泰地区、巴州。第二期学员来自伊犁州、喀什地区、塔城地区、哈密地区、阿克苏地区。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第一期12月5日-10日,12月5日报到。

  第二期12月11日-16日,12月11日报到。

  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与新民东街交汇处的新疆人民武装学校干训中心。乘火车的学员,可从火车站乘58路公交车在干休所站下车往回走30米即到。乘长途汽车的学员,在碾子沟汽车站可乘58路公交车;在南郊汽车站可乘7路公交车到西北路站转乘914路到干休所站下车。

  五、费用

  本次培训、食宿费用均由我办承担。学员往返乌鲁木齐市的差旅费和每人须交的200元资料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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