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自治区农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暨农机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新农机人〔2009〕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提高我区农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机化生产的需要,根据农业部“
关于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的通知”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农机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研究,拟定于2009年5月在乌市举办一期自治区农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讨班暨农机化技术学校骨干教师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到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培训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5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45号,南疆军区招待所(电话:0991-4981002、4981003)。市内乘8路、59路、14路、25路公交车红桥站下车即到。
二、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农机行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地(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校长及专职骨干 教师。
三、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为全脱产形式。培训主要内容有:1.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定教材;2.农机化政策法规;3.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及国内外农牧机械化新机具介绍;4.有关农机知识讲座等。
四、收费标准
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收费标准为580元/人。
五、其它事项
(一)参训人员培训学习期间,学费、差旅费、医疗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财务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