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自治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制开发项目指南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及生产企业:
为做好2009年度农机化科研项目工作,我局编制了2009年度自治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制开发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超出范围概不受理。
二、项目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编写相关申报材料,统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务必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农机局,逾期概不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申报书(附电子文档)一式十五份报送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项目申报书需用计算机打印、A4纸规格双面印刷,白纸封皮装订,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相关申报书和合同书格式可从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地址:www.xjnj.gov.cn。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机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 邮编:830054。
联系人:刘宏涛
电 话:0991-4313700
邮件地址:xjnjjkjc@yahoo.com.cn
附件:2009年度自治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制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自治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制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主创新、加速转化、提升产业、率先跨越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机科研、教学和生产企业的自主创新作用,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从解决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技术瓶颈和关键制约因素入手,加快关键技术的突破,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开发和试验示范推广,加速农机化科技进步,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计划资金投入额度
各项目单位根据指南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范围的概不受理。各地州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上报的科研项目统一由本地州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区局;自治区相关单位可直接报送区局,要求申报单位的项目资金投入总额中,国拨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