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新农机管〔2008〕2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今年以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六部委《2008年全国农资大家和监督工作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农机市场整顿工作,全区农机打假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机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当前是农业抗灾救灾、“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助奥行动”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保证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研究决定于今年7-9月,在全疆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机市场监督管理,是《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赋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我区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因此,各地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工作。要把农机市场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农机市场准入和资格认定工作,彻底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行为;要站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农机市场监管工作。
二、检查内容
根据我区农机市场情况,重点对以下方面加大查处力度,主要包括:
(一)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管理条例》、《国家农机维修管理规定》和《新疆农机生产流通企业经营资格年度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经营技术资格证检查,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同时做好对本地区农机维修、经销市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备案等工作。
(二)查处无推广许可证和假冒许可证及盗用其他企业和使用过期“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