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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及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八)排灌机械类
  包括水泵(离心泵、潜水泵、微型泵、泥浆泵等)、喷灌机械设备(喷灌机、滴灌机、水井钻机)等。
  (九)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类
  包括饲料加工机械(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粉碎机、混合机、破碎机、分级筛、打浆机、颗粒饲料压制机、膨化颗粒饲料机、饲料加工成套设备)、饲养机械(孵化机、育雏保温伞、螺旋弹簧式喂料机、链式喂料机、饮水器、清粪机、鸡笼架)、畜产品采集机械(挤奶机、剪羊毛机、牛奶分离机、储奶罐)、水产养殖机械等。不含锤片式粉碎机,滚刀式铡草机。
  (十)设施农业装备类
  包括卷帘机等
  其他类别农业机械暂不列入《目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按产品型号分别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每个产品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各省留存备查,一份报送农业部。
  每个产品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 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 产品彩色照片(6寸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
  5. 注册商标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6.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7.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及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8. 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证书及其附件(如有附件,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9. 企业产品标准(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出具采标的正式文件);
  10.使用说明书等。
  五、网上填报及材料报送
  (一) 网上申报。为规范《目录》申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目录》采用网上填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生产企业应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amic.agri.gov.cn)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报。书面报送的申报书应由申报系统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和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由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寄送,并将审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审查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推荐产品汇总表和通过省级审核的产品材料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农业部。

  申报书格式:

  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申报书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类别: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制

  填 报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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