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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自治区农机科技项目管理及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自治区农机科技项目管理及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新农机科〔2008〕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提高全疆农机化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工作的整体管理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机化项目库建设和农机标准化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将于6月22日至6月27日举办一期科技项目管理及标准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农业部、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兴新办等部门相关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自治区农机化科技项目申报、验收、科技成果鉴定等相关材料的撰写要求和示范讲解;农机标准的申报、执行与制(修)订;农机化技术规程的编制方法和示范讲解等。
  二、培训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机化科技项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机化科技项目的申报指南编制工作,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和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农机化科研及技术推广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提前撰写好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并准备好电子文档,在培训期间上报我处。我局将在此次项目管理培训班期间上报的项目材料中选择一批充实到自治区农机局项目库,并以此为基础编制2009年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研制开发项目和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三、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及县级农机科技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要求承担实施2008年度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单位、地州农机局及推广站相关科研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此次培训,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6月22日至6月27日,6月22日报到。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5号,新疆人民武装学校干部培训中心。市内乘58路、901路、914路、35路公交车广汇时代小区站下车即到,电话:0991-8821766 。
  五、培训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1.各地请按相关要求统计汇总本地(州)市参加项目培训的人员,于6月19日前上报区局科教处,请勿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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