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新农机管〔2008〕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拟于6月30日至7月2日在乌鲁木齐举办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和地州(市)主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管理要求、操作程序及档案管理等相关要求;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法3.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4.介绍“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基本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并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及报送等上机操作培训;5.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讨论、相互交流。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农机局主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人1人,各县(市)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信息管理软件操作人员1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6月29日报到,6月30日至7月2 日三天培训。
培训地点:新疆人民武装学校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5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58路、901路、914路、35路公交车广汇时代小区站下车即到,电话:0991-8821766 。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农机局参加培训班人员将本地区(含县(市))2008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到时交与会务组,领取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通知书。
(二)各县(市)必须派具体操作这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一律不得超员。
(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汉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有条件的自带笔记本电脑。
(四)在乌鲁木齐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自理,由培训班统一安排。
(五)各地州农机局于6月25日前,将回执单(见附表)用传真方式发送我局农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