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监〔2008〕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兵团农机安全监理分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政办发电〔2008〕133号)和4月2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我局制定了《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政办发电〔2008〕133号)和4月2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全区农机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二、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立足于治理隐患、预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