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调查工作由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配合组织实施。各地(州)、县(市)农机局、推广站、安全监理站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地(州)、县(市)农机局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的领导,结合春耕春播、三夏和冬播生产季节,对本辖区的农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调查工作结束后,写出调查工作总结(包括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被调查机型的质量状况和当地适应情况,工作经验和改进建议,提出使用效果较好的机型及企业推荐名录等)和所调查的农机产品汇总表,各地(州)市农机推广站以地(州)为单位将本地区的调查工作总结和原始调查记录表加盖地(州)农机局的公章后,于2008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和推广总站,并发送电子文档。其中,除残膜回收机、精量播种机、果树修剪机的原始调查记录表上报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外,其余原始调查记录表均上报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
联 系 人: 亚里坤(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
联系电话: 0991-4326124
电子邮箱:tgzz@xjnj.gov.cn
联 系 人:王冰、楚继红(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
联系电话: 0991-4315454
电子邮箱:xjnjjdz@126.com
附件:1.农业机械使用情况调查表(略)
2.农业机械使用情况汇总表(略)
3.2008年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3:
2008年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根据《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有关规定,为及时掌握我区已列入《2008-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机具的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按照《2008年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调查计划》,为保证质量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任务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