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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总结验收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总结验收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新农机计财〔2008〕17号)


各有关地(州)、县(市)农机局、财政局:
  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已结束,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执行情况,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自治区农机局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2009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编报2007年项目县(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计财〔2007〕41号)文件,现决定总结和验收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依据经批复的实施方案),采取的主要措施,地(州)、县(市)支持本建设项目的情况(包括资金配套),建设效果和建议等。
  二、实施方式
  此次总结验收采取建设单位上报项目总结材料,自治区抽查验收和委托地区检查验收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结阶段。各项目建设单位对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见附表),经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地(州)农机局。地(州)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于4月15前连同电子版数据一并报送自治区农机局计财处和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各一份。
  (二)检查验收阶段。自治区农机局和自治区财政厅将对2007年度的建设单位进行抽查,未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委托地区农机局和财政局共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依据为《2007~2009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经批复的建设单位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的内容是否符合经批复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的使用、形成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3.装备的办公仪器设备等是否账实相符,专人验收。已装备的仪器设备是否落实到实施方案确定的部门中。
  三、其他要求
  如有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未到位或未全额到位的建设单位,请如实上报情况,便于追查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机局计财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 系 人:克里木
  联系电话:0991-4338286
  电子邮箱:klm@xjnj.gov.cn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民德路16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 系 人:曾涛
  联系电话:0991-2827410
  电子邮箱:zt_1974@163.com

  附件: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
  2007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填表单位(盖章):
仪 器 设 备 购 置基 础 设 施 修 缮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工程内容面积单价小计
(元)(元)(㎡)(元)(元)
           
1         
         
         
         
         
          
2         
         
         
         
         
         
广         
         
         
3         
         
         
         
         
         
         
4         
         
         
         
         
         
         
         
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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