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春播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农机管〔2008〕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春耕生产在即,各地农机部门要针对春耕生产特点,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春耕备耕的各项准备 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今年春耕春播各项农机化生产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精神,要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四大基地”建设,做到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好农机化生产作业。同时,各地要积极协调,抓紧工作,要认真做好购机补贴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春耕前期将资金落实到位,满足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需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财政、税务、交通等有关部门,落实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维修免征所得税以及农机跨区作业通行费等政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二、认真做好农机具检修等各项备耕工作。为了做好春耕春播生产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机系统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深入调查研究,提前做好春耕备耕的各项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农机化保障能力。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乡、村,指导和帮助农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好各类农机具,对各种农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并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生产;粮食问题是目前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确保今年粮食安全,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机械的检修、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粮食生产机械的良好技术状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好农机具、零配件和柴油等物资供应及售后服务工作;对农民进行新式农机具的技术培训,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机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机春耕备耕的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现场会、演示会等形式大力推进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深入。
三、依法行政,规范市场。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能,认真组织开展农机打假活动,联合工商和质量监督等部门,按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
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农机经销和维修市场大检查,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机产品和维修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并加强作业质量检查工作,杜绝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乱收费等不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机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