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兴农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的为2分,无实施方案为0分。
  3.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为3分,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为2分,无任何证明材料的为0分。
  
科技规划和年度计划4制定并贯彻本地州农机化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科技兴农机年度计划,并全面实施。51.提供本地州科技进步中长期规划。提供年度科技兴农机工作总结及科技兴农机工作计划。
  2.组织专家对各地编制的科技及项目规划进行评审,评为优秀为3分,合格的为2分,有规划的为1分,不合格和未编制规划的为0分。
  3.工作总结及计划上报齐全的为2分,仅报一项的为1分,无总结和计划的为0分。
一票否决 
管理部门设置和职能以及工作开展情况5设立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兴农机工作职责,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及工作条件。科技管理(或科技兴行业协调)部门能充分行使科技兴农机综合管理职能,当好行业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中发挥先导作用。81.提供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文件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证明材料,实地检查科技管理部门的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条件,并了解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状况。
  2.有专门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配备及办公条件为4分;没有专设科技管理部门但有相关部门代替其职能,并有专人负责为2分;仅有相关人员负责科技管理工作为1分;无人员负责科技管理工作为0分。
  3.科技管理工作开展突出且有创新,日常安排工作任务能够保证质量、按时完成的为4分;科技管理工作开展较好,日常安排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完成,但质量一般的为2分;科技管理工作较差,不能完成日常安排工作任务的为0分。
  
激励机制6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本行业科技人员积极性,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31.要求提供相关奖励文件等材料。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