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批准崔淑贤等2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档职改字〔2007〕3号)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以下22位同志自2007年9月27日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自治区档案系列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乌鲁木齐铁路局(4人)
(1)乌鲁木齐供电段 崔淑贤
(2)运输法院 李 华
(3)库尔勒机务段 龚丽华
(4)乌鲁木齐机务段 赵淑珍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1人) 刘昀霞
3、自治区水利厅(2人)
(1)信息中心 廉晓强
(2)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处 魏 萍
4、新疆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2人) 哈斯巴特尔
阿地拉·吾斯满
5、自治区民政厅(2人)
自治区地名标准化中心 苏玉华、刘世峰
6、自治质量技术监督局(1人)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谢虎臣
7、和田地区(1人)
人民医院 李玉芳
8、中国南航公司(1人)
中国南航公司新疆分公司 韩淑敏
9、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1人)
新疆煤炭建设工程公司 李 梅
10、阿克苏地区(2人)
温宿县城镇供排水公司 周懋琼
库车县玉奇吾斯塘乡 阿斯古力·库尔班
11、自治区监狱管理局(1人)
新疆女子监狱 侯慧锋
12、自治区文化厅(1人)
新疆歌剧院 米克丽· 阿依尕衣提
13、自治区交通厅(1人)
阿克苏公路总段蓝图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阿依夏木·亚合甫
14、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2人)
(1)节目传输中心六九四台 胡晓艳
(2)新疆电视台 张文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