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在我身边”演讲比赛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7〕3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档案局(馆),区级机关协作组: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律法规意识,自治区档案局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之际,举办“档案在我身边”演讲比赛。现将演讲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演讲比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档案局局长许新江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自治区档案局副局长侯淑欣、阿不都拉·阿吾提、吴志强、于晓南担任。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档案局综合法规处负责。
二、演讲内容:纪念《
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档案工作为和谐社会提供的全方位服务;弘扬档案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感人事迹等。
三、各地、州、市以地区为单位、自治区区级机关以协作组为单位。每个单位评选出1-2名优秀选手,于2007年7月30日之前将评选出的选手的演讲稿、影像资料和报名表(附后)寄自治区档案局综合法规处。愈期不报,视为弃权。
四、各地、州、市档案局(馆),区级机关协作组要认真组织选拔工作,通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出优秀选手参赛。每位参赛选手演讲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演讲稿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联系实际。比赛举行时间、地点及评委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