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举办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自治区级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6〕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档案局(馆),各地、州、市、县(市、区)档案局(馆),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
为了提高自治区档案工作等级评定的质量,使全区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档案局决定于2006年8月初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全区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自治区级评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县档案局(馆)及自治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凡已被推荐并已经自治区档案局审核批准的自治区级评审员必须参加培训。
二、 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讲授《如何做好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评定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工作等级评定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及参考资料的编写等相关内容。
三、 培训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培训费每人150元。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按出差对待。
四、 培训要求及发证
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凡考试合格者,将取得自治区档案局颁发的结业证书及自治区级评审员证书。
五、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8月10日,8月7日为报到时间。参加培训班学员每人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
培训地点:
兵团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乌市北京南路钻石城40号)。乘火车者出站后乘2路、52路公共汽车“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矿务局)站下车,前行50米右拐,火炬大厦右后方,六层白楼即到(打的20元左右)。乘飞机者出机场后乘27路公共汽车到终点,转乘2路公共汽车“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矿务局)站下车,回走20米,到马路对面,火炬大厦右后方,六层白楼即到(打的25元左右)。
兵团农业技术培训中心总台电话:3818877-9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06年8月2日前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档案局业务处或档案干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