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 | 分 数 | 评分细则 | 备 注 |
3.6.1 | 编制了符合要求的档案检索工具 | 6 | (1)没有编制文书档案目录的扣2分;(2)没有编制科技档案目录的扣1分;(3)没有编制专门档案目录的扣2分;(4)没有编制声像、电子档案目录的扣1分。 | |
3.6.2 | 编辑了重要文件汇编 | 1 | (1)没有编辑重要文件汇编的扣1分;(2)重要文件汇编质量不高的扣0.5分。 | |
3.6.3 | 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参考资料 | 3 | (1)全宗介绍编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1分范围内酌情扣分;(2)组织机构沿革编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1分范围内酌情扣分;(3)大事记编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1分范围内酌情扣分。 | |
3.6.4 | 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 2 | (1)没有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扣1分;(2)没有采取如分发目录、电话调卷等多种服务形式的扣1分。 | |
3.6.5 | 能够满足利用者需要 | 2 | (1)档案人员不熟悉档案业务的扣1分;(2)查全率、查准率达不到100%扣1分。考核时现场抽查10卷(件)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