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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 号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分 数评分细则备 注
3.6.1编制了符合要求的档案检索工具6(1)没有编制文书档案目录的扣2分;(2)没有编制科技档案目录的扣1分;(3)没有编制专门档案目录的扣2分;(4)没有编制声像、电子档案目录的扣1分。 
3.6.2编辑了重要文件汇编1(1)没有编辑重要文件汇编的扣1分;(2)重要文件汇编质量不高的扣0.5分。 
3.6.3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参考资料3(1)全宗介绍编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1分范围内酌情扣分;(2)组织机构沿革编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1分范围内酌情扣分;(3)大事记编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1分范围内酌情扣分。 
3.6.4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2(1)没有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扣1分;(2)没有采取如分发目录、电话调卷等多种服务形式的扣1分。 
3.6.5能够满足利用者需要2(1)档案人员不熟悉档案业务的扣1分;(2)查全率、查准率达不到100%扣1分。考核时现场抽查10卷(件)档案。 


编 号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分 数评分细则备 注
3.6.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档案手续1(1)借阅档案没有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扣0.5分;(2)没有建立档案借阅登记薄的扣0.5分。 
3.6.7建立了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1没有建立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薄的扣1分。 
3.7移交工作5  
3.7.1按规定如期向自治区档案馆移交档案3没有按规定如期向自治区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扣3分; 
3.7.2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检索工具2(1)没有按规定移交档案检索工具的扣1分;(2)没有移交组织沿革、全宗介绍的扣1分。 
4档案信息化建设11  
4.1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7  
4.1.1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2(1)全部室藏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没有实现计算机检索的扣1分;(2)向自治区档案馆移交1987年以后形成的档案时,没有同时移交机读目录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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