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 号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分 数评分细则备 注
3.2.2档案整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8(1)文书档案整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在2分范围内酌情扣分;(2)科技档案整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在2分范围内酌情扣分;(3)专门档案整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在2分范围内酌情扣分;(4)声像档案、电子档案整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在2分范围内酌情扣分。 
3.3保管工作5  
3.3.1绘制有档案存放示意图,库房箱柜排列符合要求1(1)没有档案存放示意图的扣0.5分;(2)箱柜上的指引卡项目填写不准确、不齐全的扣0.5分。 
3.3.2档案库房温湿度符合档案保管要求2(1)档案库房温湿度不符合保管要求的扣2分;(2)没有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的扣0.5分。 
3.3.3安全保管档案2档案出现霉变、褪色、污损、虫蛀等现象的扣2分;但经过抢救的不扣分;近五年内出现过档案失泄密现象或发生过火灾、水淹等事故的考核不合格。


编 号考核项目与考核内容分 数评分细则备 注
3.4鉴定工作5  
3.4.1制定有本单位各种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2(1)没有制定本单位各种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扣2分;(2)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确的扣1分。 
3.4.2成立了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1(1)没有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的扣1分;(2)成立领导小组但没有履行职责的扣0.5分。 
3.4.3开展档案鉴定工作2(1)对到期档案不鉴定的扣2分;(2)鉴定后没有手续完备销毁清册的扣1分。 
3.5统计工作4  
3.5.1每年有统计台帐2没有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台帐(包括档案数量、机构、人员、库房、设备、库藏结构等)的扣2分。 
3.5.2准确编制统计年报,并按时上报自治区档案局2(1)没有准确编制统计年报的扣1分;(2)没有按时上报自治区档案局的扣1分。 
3.6利用工作16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