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级评委会负责A级纳税人的初审和上报,负责 B、C、D级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初审和复审评定;
市级评委会负责对A级纳税人的复审和上报;
省级评委会审定A级纳税人,并通过新闻媒体或税务网站等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没有重大异议的,即确定为A级纳税人,由主管地税、国税机关联合向其送达《纳税信用等级认定通知书》(附件2)。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颁发《A级纳税信用等级证书》。
五、几点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地税、国税机关要通过互联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等途径或方式,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公告,广泛开展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踊跃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宣传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服务内容,引导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地税、国税机关要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统一标准,提高效率,形成合力。一要加强信息传递。各级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健全地税、国税评定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二要注重工作协调。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地税、国税评定工作沟通协调,尤其在对共管户评定过程中,相互尊重,实事求是,努力提高评定质量和效率。三要及时上报情况。各市地税局要主动会当地国税局,于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向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报送A级纳税人推荐名单和评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4)。
(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评定办法规定,认真评定每一户申请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做到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确保每一户纳税信用等级与其履行纳税义务表现相符。尤其在对A类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评定过程中,各级地税、国税机关要从严掌握评定标准,确保评定质量,切实发挥A级纳税人信用示范效应。
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纳税信用等级考评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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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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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地税:
|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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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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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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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情况
| 年度
| 在地税局实际缴纳的税(费)
(单位:万元)
| 在国税局实际缴纳的税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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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含教育费附加)
| 基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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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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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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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企 业 申 报
| 考评部门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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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执行情况
| 得分
| 不符合
标准记录
| 扣分
| 考评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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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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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帐簿、凭证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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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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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款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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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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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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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自评等级
及有关事项说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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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税务机关初评等级及有关事项说明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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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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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评定意见
| 县(市、区)地税局评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国税局评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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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评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 市国税局评定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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