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国家档案局2006年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案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制定本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凡属于本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向机关综合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二、凡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科技,会计、人事和其它专门文件材料以及声像、照片、电子等不同载体的文件,均应由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按相关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整理后,及时移交综合档案室(或由各部门收集齐全,移交综合档案室整理后)归档。
三、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
(一)文书材料归档范围
略……
(二)文书材料不归档范围
略……
注释:上述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依据国家档案局2006年第8号令,结合本单位职能活动和各部门工作实际制定。
四、其他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相关规定单独制定或执行。
(一)基本建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依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1988年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二)会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依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1998年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三)人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执行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1991年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五、×××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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