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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局关于2007年全省地方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


  四、2007年组织收入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了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在组织收入中各地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税款的入库税种与级次,密切关注经济税收形势,把握收入发展脉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了全年奋斗目标任务的完成。

  2.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经济税收协调可持续增长。

  各地从当地经济税源实际和经济税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正确把握和处理税收与经济、总量与结构、增长与效益、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站在优化地税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夯实收入基础、壮大和做实地方财力、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发挥税收计划职能,向地方政府提出收入建议,争取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使收入目标更加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为今后地税收入的长远可持续增长夯实基础。

  3.加强经济税收分析,提升了税收预测和计划调节水平。

  2007年,经济和税收形势不确定因素较多,为了正确把握收入形势,全系统加强了收入预测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坚持每旬每月每季进行收入预测和调度,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还针对收入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组织收入的对策建议。加强经济与税收的对比分析,从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的深入分析中,查找地区经济税收发展中存在的不协调问题,及时上报资料翔实、分析深刻、说服力强的分析报告,有效发挥了税收数据的增值应用功能。

  4.以“金税三期”建设为载体,强化了税源管理。

  充分借助“金税三期”全面上线带来的管理效应,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细化税收管理措施,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地加强了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开展了定额调整工作;推行了税收管理员制度,有效防范了漏征漏管问题;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土地税收“一体化” 和车辆税收“一条龙”的管理流程;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税源定期联系制度,定期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指标和纳税情况进行比队分析,及时推动了经济增长向地方税收增长的转化。

  5.完善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

  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主题,树立税收服务地方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理念,全系统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棚户区改造、“五点一线”发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鼓励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等一系列税收政策,积极研究解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的新老政策衔接、政策适用范围等问题,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全年减免税22.4亿元。落实国家对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资源税等税种的政策调整,增加税收收入45亿元,为辽宁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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