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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局关于2007年全省地方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


  (二)以“金税三期”工程全面运行为契机,强化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地税收入的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1.强化税源管理和监控。“金税三期”工程全面运行,依托信息平台,税源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加强管理实现增收的效应得到了初步显现。一是规范了征纳行为。新征管系统从纳税申报到征收、入库、发票管理、相关事项审批、税收政策的执行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杜绝了人为调节收入的现象,提高了申报率、入库率、处罚率;二是运用税收管理员平台,全面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实现了税源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全面清理漏征漏管,使征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针对组织收入的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征管措施。①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征收管理。全省受理申报31,594人,申报人数为全国第10位,申报年所得额130亿元;②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监管,继续加强了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征收管理;③利用GPS系统等测绘方法,积极开展土地使用税等税源定位管理;④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⑤加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管理,认真开展新所得税法实施准备工作;⑥全面落实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和税额调整政策;⑦认真做好双定户的定额调整工作。

  3.强化税务稽查。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对采矿及加工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高收入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有效整治地区和行业的税收秩序,全省稽查查补入库税款约5.1亿元。

  4.大力清缴企业欠税,全省共计清理陈欠入库3.2亿元。

  (三)政策增收效应明显,助推了地方税收较快增长。一是落实土地使用税扩围,调整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提高2倍政策,翘尾增收32.6亿元;二是落实调整铁矿石、煤炭等资源税税额政策翘尾增收约5.4亿元;三是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翘尾增收6.7亿元;四是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由全额减免改为定额减免,增收0.6亿元;五是二手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增收0.3亿元,以上政策带来增收合计45.6亿元,占地方税收总增收额的26.8%,拉高地方税收增长8.3个百分点。

  此外,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配合税收工作,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也为税收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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