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成立自治区档案局(馆)奥运会期间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成立自治区档案局(馆)奥运会期间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档办字〔2008〕51号)
局(馆)各处、室,机关党委:
为加强奥运会期间局(馆)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经局务会议研究,成立自治区档案局(馆)奥运会期间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强
副组长:侯淑欣、阿不都拉·阿吾提、于晓南、苗运明
组 员:张建新、高 泉、秦 佩、冯万隆、金晓枫、童 鹿、李 雁 、赵小平、郭红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