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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下一步工作方案的通知


  (2)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本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拟定的发展目标任务,结合本市县教育资源发展情况、人口变化情况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布局规划情况,制定好本市县“十二五”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填写海南省各类教育及分市县“十二五”期间学校布局规划框架表(附件2),报送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前。

  (3)各市县教育局根据本市县“十二五”期间的总人口变化情况、各学龄段人口预测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情况和本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及发展任务情况,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基础上,科学编制好本市县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并依据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方案,制定好本市县“十二五”期间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并填写好附件3和附件4相关表格,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规划办(其中附件3报送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前)。

  2、各大中专院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和发展任务,组织力量深入了解、研究、考证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本校教育的需求,在全面总结本校“十一五”期间取得的办学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好各学校的“十二五”办学发展规划和学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填写好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相关表格,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规划办(其中附件3报送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前)。

  3、厅基础教育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发展任务,一要对口收集整合好各市县、各大中专学校、厅直属学校的“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学校基本建设规划。二要筹划好调研课题,并组织专门队伍进行专题调研,寻找解决重点问题的思路和方案,在全面研究和科学分析人民群众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对各级各类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基教处负责编制好《海南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十二五”规划》和《海南省“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含幼儿园)布局规划》;职成教处负责编制好《海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和《海南省“十二五”期间职业学校布局规划》。高教处负责编制好《海南省高等教育(含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和《海南省“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布局规划》。并分别填写好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的相关表格。于2010年8月底前报送到厅规划办(其中附件3报送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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