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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2010年慈善万人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各镇区募集的善款由镇区红十字会按照有关法规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接受财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捐款使用的方向必须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万人行活动的主题,财务收支须向社会各界公布。
  (三)各镇区万人行指挥部每10天向市万人行总指挥部报送捐款数目。中山日报每10天公布一次捐款情况。
  (四)捐款200元以上的个人和捐款1000元以上的单位在中山日报万人行专版《捐款芳名录》上刊登,予以公开鸣谢;收取捐款后,向捐赠额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赠证书》。
  (五)开展捐赠工作要求。
  1、一个原则:自觉行动、自愿捐赠。
  2、两个坚持:坚持活动的主题、宗旨不变;坚持捐款使用方向不变,所筹集的捐款用于市、镇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帮助经济相对困难群体的方向不变。
  3、三个协调:捐赠者与巡游者协调一致;募捐活动形式、内容与活动目的协调一致;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活动方案与市的总体方案协调一致。
  4、四个结合:一是与迎世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相结合。二是与建设文化名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三是与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文化建设相结合。四是与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公民素质相结合。
  集中力量做好募捐活动,注重筹集捐款的整个过程,充分把握一切有利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以文化引导、传媒传播为基础,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融合地方传统民间文化特色,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以积极向上、精诚团结的社会凝聚力,推动先进文化发展,为伟人故里、博爱名城增添光彩。
  七、注意事项
  (一)要从传承博爱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万人行”活动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活动宗旨,创新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保证活动安全。
  (二)强调参与的广泛性,活动重在宣传教育,旨在人人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助人为乐、关心社会、博爱奉献和服务社会的高尚思想和典型事迹,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 大力宣传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红十字会的宗旨、任务、目标及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的特殊作用, 从而自觉地加入慈善万人行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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