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阳江市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抽查方案(试行)
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也是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配合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市中学教学常规管理上一个新台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局将组织教育教学专家对全市所有中学进行教学常规管理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抽查内容
(一)教案:
第一条,教师必须在每节课前写好教案。每一课时(含讲评课、作文课)教案都须体现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与练习,每周至少有一次教学反思。
(二)上课:
第二条,学校必须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不得擅自停课;停课半天以上必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教师必须维持好正常的课堂秩序,不得放任自流。
第三条,教师必须严格按课程表安排准时上课,不得缺课,不得迟到、早退、拖堂;上课及辅导学生期间要关闭手机。
(三)听课评课:
第四条,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原则上每周至少1节。
第五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原则上每周至少1-2节。
第六条,教龄未满3年的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教龄满3年以上的教师听课10节以上。
以上所有听课都须写好听课记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七条,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选编适量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并适当点评。
第八条,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开展各种课外活动。
(五)辅导学生:
第九条,学校有行政领导值日安排、教师有下班辅导安排,并有必要的记录。
(六) 考试与质量分析:
第十条,学校平时组织的考试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主要目的,单科及格率不得低于60%。
第十一条,年级统一的单元测试必须有质量分析;期中、期末考试均要召开质量分析会,有会议记录及发言提纲。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年必须于9月1日前,组织全体高中、初中教师分别完成本学科当年本省高考、本市中考试卷的作答与分析。
(七)学科备课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