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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指导意见》(冀建房〔2008〕591号),推动我省节能省地环保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引导住宅与房地产业走循环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道路,促进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整体水平,决定开展河北省优秀住宅开发项目征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征评活动以“推进产业现代化、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开发项目建设”为主题,充分体现公正性、权威性、导向性及与时俱进的精神,充分反映河北省住宅开发建设的水平,促进全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在建或已交付使用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大城市一般不小于10万平方米;中、小城市一般不小于5万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要求

  1、遵循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原则,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和套型比例;

  2、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资源要素和科技要素,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

  3、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空间组合富有特色,合理确定功能空间尺度,有效提高使用效率;

  4、适应本地气候特点和生活习惯,突出均好性、多样性和协调性;

  5、小区内建筑造型美观,建筑风格与周边风格相协调,立面设计、色彩协调统一;

  6、建筑组合有利于采光、通风;

  7、道路结构合理,分级明确,人车分流,机动车出入口设计合理;

  8、各种设施配套齐全,与住宅协调,使用方便,社区活动场所的设置及老人、儿童设施考虑周全。

  (三)环境景观绿化要求

  1、环境设计中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合理配置绿化,精心布局各类景观;

  2、小区建筑容量、体量、绿地面积关系合理,注意绿脉、文脉的结合,小区绿化景观具有均好性,且主要景观的设计具有特色;

  3、小区绿化配置合理,具有生态、保健、美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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