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新农办承办落实。
116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宏伟、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分别承办落实。
117继续做好国防动员、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由市政府副市长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18加强人民防空工作。
由市政府副市长代毅君同志负责。
由市人防办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19进一步增进民族团结,处理好宗教事务,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由市政府副市长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20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宏伟同志负责。
由市总工会、妇联和团市委分别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21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
由市政府副市长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22积极做好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宏伟同志负责。
由老龄委、关工委分别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23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由市政府副市长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24进一步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曼如同志负责。
由市外侨办承办落实。
125继续做好人事、统计、审计、经济研究等工作。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林青同志负责。
由市人事局、统计局、审计局、经研中心分别承办落实。
126继续做好民政、档案管理、红十字等工作。
由市政府副市长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民政局、档案局、红十字会分别承办落实。
127继续做好地震工作。
由市政府副市长代毅君同志负责。
由市地震局承办落实。
九、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8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林青同志负责。
由市人事局牵头落实。
由市编委办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2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林青同志负责。
由市法制办牵头落实。
由市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30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把有效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林青同志负责。
由市财政局承办落实。
131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社会纠纷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
由市政府副市长高雁卿同志负责。
由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32认真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国情国力调查。
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林青同志负责。
由市统计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133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