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畜牧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2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市级财政安排700万元资金,加快130个试点村建设。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新农办牵头落实。
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3继续推进生态家园富民沼气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新增沼气用户45万户,新建大中型沼气池70座。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新农办、农业局分别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4大力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完成15万人安全饮水和10万人“民办公助”自来水工程。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水利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5大力推进县乡公路建设,确保新建农村公路700公里。
由市政府副市长代毅君同志负责。
由市交通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6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新增营造林面积4529万亩。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7发展和改造村级粮油、供销超市1000个。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供销社牵头落实。
由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8完成198个行政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宏伟同志负责。
由市体育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69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扶贫资金,完成86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和45万农民脱贫任务。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70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转变运作机制,激发内部活力,充分调动社会资金投向“三农”。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农业局牵头落实。
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71抓好林业“四荒”拍卖造林体制改革、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72抓好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体制改革。
由市政府副市长葛爱美同志负责。
由市水利局牵头落实。
由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73改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建设,完善支持农民小额贷款办法。
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海同志负责。
由市金融办牵头落实。
由市人行、银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五、不断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74着力发展文化事业。抓好“五个一工程”,创作一批文化精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宏伟同志负责。
由市文化局牵头落实。
由市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75加快推进中国文字博物馆、殷墟大遗址公园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尽快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开放性好、实用性强的群众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切实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宏伟同志负责。
由中国文字博物馆、市文化局分别牵头落实。
由市建委、文物局配合落实。
76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扩建改造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2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1549个村级基层点和280个农家书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千场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