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企业进销存管理师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6]63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培养我省企业进销存管理技能型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我中心经过调查和论证,组织专家开发了企业进销存管理师职业标准、教材、考试指南和考试、培训系统。决定从今年7月起在全省开展企业进销存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原则进行。
二、组织管理
按照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省鉴定工作的宣传发动、资格复审、报名汇总、试卷发放、省属考场考务安排、阅卷评分、证书核发等考务管理工作。
(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市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资格审查、报名录入、市属考场安排、考评人员和监考人员的遣派等工作。
三、鉴定级别
开展鉴定试点的级别为:企业进销存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企业进销存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四、考试时间
(一)企业进销存管理师职业资格四级和三级的统考日期为:7月15日、9月23日、11月25日、12月23日。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考前10个工作日。
五、鉴定收费
(一)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的规定,企业进销存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为240元/人,助理企业进销存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为310元/人;
(二)各市鉴定中心分别按企业进销存管理员120元/人、助理企业进销存管理师160元/人的标准上交省鉴定中心,作为省中心组织专家命题、软件开发、考务安排、阅卷评分、成绩发布和证书核发等工作的费用;其余自留作为报名受理、考场安排、考评员监考等方面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