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支持具有较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且属于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企业申报;支持以帮助企业解决产业关键技术问题,或从事工程应用技术和产品开发为目标而引进海外科学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的一般性学术交流、人员互访及讲学讲座等活动。
3、项目及经费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海外科学家引进单位,以项目方式给予资助,主要用于对引进海外科学家的国际旅费、国内交通、外事接待费用、专家指导咨询费、会议费等的补贴。具体办法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获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的要求将专家来访安排、工作内容、工作成效等材料上报省科技厅评估验收后,按计划立项额度予以拨款,并选择一批海外科学家纳入我省海外专家库。
(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
主要支持全省统一组织或以省市联动方式开展的国际产学研合作和跨国技术转移对接洽谈活动、境外科技招商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采取自主申报和定向组织两种方式组织项目。自主申报方式适用于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由主管部门预筛选后择优推荐申报;定向组织方式适用于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市科技局、省市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等定向申报,并以省市联动方式组织实施。
三、申报要求
1、中外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交流实践,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
2、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项目、国际科技交流活动项目需在2008年内完成,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3、项目申报单位信誉良好,在执行省科技计划中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第一负责人为中方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同一申报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似或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以后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材料完整与真实性、有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申报单位国际合作基础和项目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信息表、申请书(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最新版本)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上查询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