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职业指导人员等7个职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8]40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级考评员队伍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鉴定考核工作,我中心将于6月27日至29日在广州举办职业指导师等7个职业高级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职业指导人员,中式烹调师,室内装饰设计员,钳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
二、培训内容
(一)技师评聘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改革发展;
(二)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
(三)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规程及考务管理要求;
(四)相应职业鉴定标准、鉴定规范、考评方法和评分标准;(五)工作业绩评定、论文撰写指导、论文答辩、面试的有关要求。
三、培训对象
参加本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具有本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时,应取得考评员资格1年以上。
四、证卡
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职业高级考评员证卡,作为受聘高级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500元(含师资费、教材资料和证书工本费),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交通及食宿费自理,食宿标准为每人150元/天。
六、时间安排及地点
报到时间: 6月 26日下午3时-6时。
培训时间: 6月27日至6月29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广州红帆酒店。酒店地址:广州市革新路126号之一。联系电话:020-89607999(总机)、89607887。
七、考核安排
学员需参加以下考核,合格后方可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