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8]61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专家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的管理,推动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试行办法》(附后)。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若遇具体问题,请与我中心技能人才资源部联系。联系人:黄贵平,联系电话:020-83177403、83177405。
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试行办法
2.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课题研究项目申请表(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理论研究,推动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创新发展,健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目标,以创新鉴定技术和考评方法,加强管理,提高鉴定质量;配合全省推进劳动力转移,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为主攻方向,直接有效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 课题管理工作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负责,具体负责各部门及各专家组的课题审批、课题调研的年度检查,组织研究课题的成果鉴定验收工作,协调解决研究课题成果的推广以及上报
省科技管理部门申请科研成果奖等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 课题管理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专家组以及热心支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单位等有关部门,凡具备进行课题研究条件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按此办法承担课题研究项目。单位和个人承担课题研究,要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省鉴定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