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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8]70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在省劳动保障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市劳动保障局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各市已按要求上报了本地区历年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但检查发现仍存在信息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确保全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如期正常进行,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请各市针对《各市上报数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附件1),严格反复核查本市上报数据。证书数据采用Excel表方式收集的,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数据标准(附件2)上报。

  二、复查数据完毕无误,请填写《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将数据刻录至光盘,于7月14日前随表一起邮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术科。省鉴定中心按照市上报的先后顺序处理数据上网。

  三、已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认证的市鉴定中心,请将本市已发放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据按上述要求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据上报数据格式和相关数据标准》(附件4)一同上报。

  四、为确保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网质量,根据“谁发证、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因市上报数据错误导致证书查询结果有误,或因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差等原因引起的后果,责任由证书数据上报市承担。

  五、从今年8月份起,各市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份的证书数据,按照上述要求上报省鉴定中心技术科。

  六、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邮编:510115;技术科联系人:廖漫山、伍绍宏,联系电话:020-83369085(可传真)。

  附件:1. 各市上报数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证书数据上报Excel表格格式和相关数据标准(略)

  3. 职业资格证书数据上报情况登记表

  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数据上报数据格式和相关数据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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