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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市级防汛急办工程补助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市级防汛急办工程补助经费的通知
(宁水管〔2009〕193号 宁财农〔2009〕289号)


各区县防办、建邺区农办:

  为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经研究,现下达2009年度市级防汛急办工程补助经费450万元(详见附表),列防汛(2130314)支出指标。具体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市级防汛急办工程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责任人要履行职责,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汛期发挥效益,保证安全度汛。各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并将项目方案报市水利局备案。

  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和擅自调整工程项目。市将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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