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人社厅函[2008]82号和劳社鉴函[2008]46号两个文件的通知
(粤劳社办[2008]3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2008年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82号)和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8年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资源有关情况和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的函》(劳社鉴函[2008]4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要充分认识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确保鉴定质量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题库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全面使用新版国家题库。
二、今年12月31日前,各市在开展2008年版国家题(卷)库所含的职业(工种)考核鉴定时,可申请使用新版题库试点组织鉴定。2009年1月1日起,全省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不再使用旧版题库试题。
三、要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335号)要求,积极加强国家题库地级市分库的建设。已建立或申请建立国家题库广东省地级市分库的,要认真按照2008年版国家题库系统运行标准要求,配备题库运行管理相应的计算机设备。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应对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进行升级和硬件设备设施进行配置,并于9月15日前将配置情况报我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未申请建立题库的市要创造条件尽快建设好保密室,配置电脑设备和人员,力争在明年1月前完成此项任务。
四、要按照国家题库保密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保密管理制度,专人专职负责管理和运行题库资源,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国家题(卷)库的规范管理,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五、各市安装运行新题库系统和使用新题库试题资源过程中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命题科联系。联系人:吴权、杨帆,联系电话:020-83185954、83372077,传真:020-8318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