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
附2: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语口号
二○○八年八月一日
附件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全面体现。我们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并非为了拿牌子,要名分,而是要通过创建,促进南京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更加整洁、有序、舒适、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一、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
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对南京建设的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和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坚持“重结果、更重过程”的工作理念,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南京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离不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大力创建文明城市,紧紧围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是我们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我们创建文明城市就是要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工作中,落实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每个环节上,落实在社会管理和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注重整体推进,实现城市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不断放大南京综合竞争优势,着力营造民主法治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品位高尚的人文环境、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和优美良好的生态环境。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省委对南京未来建设和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有效途径。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来看,它所包涵的指标面广量大,涵盖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形象、市民综合素质、市民生活质量、市民民意诉求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它选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最能体现城市品质的关键内容,作为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从测评方法上来看,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方式采取委托第三方进行独立测评的方法,更加突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常态化。我们要实现省委常委会在南京集体调研,对南京提出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发展要求,创建文明城市是必由之路。要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市民的现代文明素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塑造独特的人文景观,改进我市的城市管理,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的品质,从而大大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