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局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意见
(宁水人[2008]310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近日,省文明办正对我市进行测评,并向国家申报,年底前国家文明委将进行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对局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氛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市下发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提纲,进行再宣传、再发动,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了解创建工作,理解和树立“创建为了市民;创建依靠市民;城市光荣我光荣;对内找差距、对外争荣誉”的创建理念,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局属各单位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板报橱窗宣传等形式,大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氛围。
二、加强防灾减灾、保护饮用水源。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完善突发水、旱和台风等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极端天气造成的旱涝灾害。要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严密监测和掌握水质变化,协同环保部门,加大对污染源的控制,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或高于96%。
三、加强调水补水,搞好河道保洁。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要密切与市有关部门协同,加强外秦淮河水质监测,及时调水冲污,确保水体不劣于V类。秦淮河管理处要突出城区外秦淮河段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各河道管理处也要加强城区河段堤防垃圾和水面漂浮物清理力度。
四、加强自创自建,大兴文明之风。各单位要借创建文明城市的东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教育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杜绝不文明的行为举止,争当文明市民,积极培育廉洁高效、诚实守信、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礼貌谦让的文明风尚。对办公秩序和环境卫生要认真组织检查和整理,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工作,一把手总负责,迅速展开宣传发动,认真查找问题并组织整改。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的同时,各单位还要按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抓好有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