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京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方案
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根据《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水利部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要求,以水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升执法效能为目标,以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为目的,从解决运行机制入手,配置好执法资源,界定好执法职责权限,理顺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逐步实现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征收权的相对集中。通过整合执法力量,优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环节,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努力创新执法方式,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对水事违法行为的联合防控与处置体系,优化执法内外部环境,保障水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二、工作重点
1、制定计划。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对执法权力配置、执法机制运转、执法能力建设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执法权限内切实可行的水行政综合执法实施计划,明确关键性措施及具体负责人和工作完成时限,促进水行政综合执法的有序展开。
2、选择模式。在推进水利综合执法过程中,各单位要明晰内设机构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围绕实行“三权”(处罚、征收、许可)集中、统一行使,因地制宜,确定适合自身特色的综合执法模式。
3、完善机制。要根据综合执法要求,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综合执法要求的运行机制,水政执法队伍一时不能独立运行的,可以与水政、水资源管理机构合署办公。要合理区分执法决定权和具体执法行为的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水行政执法队伍内部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视情况组织多个大(中)队共同执法。要联合公安、海事、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重大涉水违法行为的外部联合执法,提升查处和打击力度。
4、设置窗口。建立行政许可(不含直属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执法服务为内容的统一对外窗口,明确责任人,公示执法与服务的内容、流程、时限、承诺等,加强窗口建设,树立水利综合执法形象。
5、加强队伍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业务能力,配齐执法装备,完善执法制度,培养敬业精神。年底前,要有二分之一大队、三分之一中队达标,市局属单位的大队和中队均要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