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局基建处指导下,承担开展省市文明工地、平安工地、优质工程创建活动,推进工地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所有由建管中心具体负责建设管理的重点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流量5m3/s以上的泵站改造项目;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08年及今后批准立项的水利血防项目;局长办公会确定的其他重点工程,其开工报告都由局基建处负责审批。
建管中心具体负责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建设管理工作,基建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原则上明确如下:
1、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1)立项、可研阶段:(牵头处室:农水处;配合处室:规计处;参加单位:建管中心)
(2)初步设计阶段:(牵头处室:农水处;批复处室:农水处;技术审查单位:建管中心)
(3)建设实施阶段:(施工图审查:牵头单位为项目法人,具体由建管中心实施;开工报告批准处室:基建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动用预备费等的批复单位:农水处,建管中心参与技术审查)
(4)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处室:农水处;参加部门:相关处室、建管中心)
2、流量5m3/s以上的泵站改造项目
(1)立项阶段:(牵头处室:农水处;配合处室:规计处)
(2)初步设计阶段:(牵头处室:农水处;批复处室:农水处;技术审查单位:建管中心)
(3)建设实施阶段:(施工图审查:牵头单位为项目法人,具体由建管中心实施;开工报告批准处室:基建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动用预备费等的批复处室:农水处,建管中心参与技术审查)
(4)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处室:农水处;参加部门:相关处室、建管中心)
3、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1)立项阶段:(牵头处室:工管处;配合处室:规计处)
(2)初步设计阶段:(牵头处室:工管处;批复处室:工管处;技术审查单位:建管中心)
(3)建设实施阶段:(施工图审查:牵头单位为项目法人,具体由建管中心实施;开工报告批准处室:基建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动用预备费等的批复处室:工管处,建管中心参与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