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2008年局属事业单位考核的实施意见
(宁水人[2008]113号)
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08年局属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目标及考核意见一并下达,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优质服务推进年”活动为抓手,以“争先、创优、服务、效率”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城市、服务农村、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重点,创新举措,破解难点,强化实效,全面实现效能提速、服务提质,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业务工作部分
1、围绕服务企业,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
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立足自身,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服务企业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一要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主动地把服务企业、推动发展作为“优质服务推进年”的重点,并通过结合自身的工作任务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落实。二要提高服务企业的实效。各河道管理处和水资源管理中心要结合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推动我局系统服务大厅功能整合,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等制度,尽可能精简手续、减少环节。三要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和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南京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防止不加区分动辄罚款了事的现象发生。
2.围绕行政效能提升,规范水域水体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一要把为企业服务的工程和资源管理作为一个重点,在履行好水利职责的前提下,在梳理工作流程的基础上,以服务、效率为目标,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促进企业发展。要解决好依法管理和做好服务的关系,超前谋划,主动协调,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制定出简便易行的工程、资源管理项目的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赢得企业支持。二要积极参与沿江整治开发,积极引导,主动服务,要在河道管理工作中争取得到沿江地方政府的更多更广的支持。要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审批上报程序,不得违规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不得以收费代替管理与执法。各河道管理处要提高河道管理、养护和资源管理的能力,实实在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