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 | 继续推进和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探索和初步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农村水利管理机制;推进和指导用水者协会运作和农民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的农村水利建管新机制。(未建立管理机制的扣2分,建管新机制工作不落实的扣1分) | 3 |
按水管体制改革要求落实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开展管养分离,进行重要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两费”不落实的扣1分,管养分离不落实的扣0.5分,不组织重要岗位操作培训的扣0.5分) | 2 |
七 | 水资源管理(10分) | 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完成工业节水技术示范项目2个(未落实的扣0.5分);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创建节水型企业2个、节水型高校(学校)2个、节水型社区1个、建设节水示范点1个(4项工作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全年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未落实的0.5分);按时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统计、总结等工作任务。(未落实的0.5分)。 | 3.5 |
“2234”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水功能区保护工作,水功能区水质检测率达到100%,监测频次不低于1年2次,编制区本区县水资源公报一期,季报四期(未落实的扣1.5分);核定重点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水功能区界牌保持完好(未落实的扣1分);规范取退水行政许可,取退水口论证率100%,严格日常管理,计划用水率达到95%,加强地下水管理,不得出现超采区。(未落实的扣1分)。 | 3.5 |
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完成省、市下达的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收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率应在95%以上,完好率在98%以上,水资源费征缴率在95%以上。(未完成的扣1分)。 | 3 |
八 | 水利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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