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水法规贯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在: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处理突发性、应急性事务往往欠严谨、精细;水行政执法工作亟待从规费征收、水事违法案件的事后查处转向积极宣传水法规、提高管理相对人依法缴费意识、强化水事案件的预防、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上;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跟上;政策研究、法规配套、执法责任制等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执法与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还有脱节现象,需要重视与加强。
三、几点建议
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检查和案卷评查,认真总结自身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并根据2008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要以“五五”普法工作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重点地段、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重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要将宣传法律法规与执法服务相结合,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水法律法规,方便当事人办事,避免当事件人多跑路、白跑路,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法规政策研究,推进依法行政。要及时总结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经验,研究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要总结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研讨,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盲点、弱点和误区,规范执法流程。
三是继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理顺执法体制为重点,整合执法力量,推动水行政综合执法,使水法规赋予的水土保持、水资源、水工程、规费征收等职能得到全面履行;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努力建立反应快速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要继续完善水行政执法网络,执法范围覆盖辖区内重点河道、湖泊及水库;加快推进执法队伍达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水政监察队伍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果。
四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要继续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各岗位工作规范,明晰岗位责任,加强执法基础管理工作,从而推进执法责任制实施到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推行水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评议、考核制度化,将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纳入规范化管理指标,深化落实考评制度,使之长期化、固定化,推进执法队伍内部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