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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7、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做好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通过在主流媒体发表专题文章、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水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执法巡查等活动,加大执法过程中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水体水域周边的街道、乡村和企业要主动上门进行宣传。

  8、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中心组学法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体系;制定《南京市水利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意见》,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加强水利技术专业人才培训,培养水利专业人才;制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考核标准,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三、健全监督体系

  9、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全过程监督。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程序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市场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抓好工程开工、竣工验收两个重要环节;完善项目法人制度、开工报告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尽快建立技术审查专家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制度;加强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实现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加强水利工程资金使用监督和项目财务审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10、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督。研究建立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规费征收标准、征收流程和征收行为,研究制定《南京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加强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的自由裁量权管理;加强行政处罚法制审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的执法检查,开展各类执法案卷的评查;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办件的监察监控,确保办件正常、规范运行;探索建立水行政执法外部评价系统;加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完成。

  11、强化行风监督和舆论监督。扩大行风监督员队伍,健全市级水利系统行风监督网络,召开2~3次座谈会,通报水利工作,听取行风监督员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意见,并予以改进;关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报道,对负面报道要积极应对,落实整改。

  四、完善窗口与服务

  12、强化服务保障。要创造条件,探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办事流程,优化、快捷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抓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对涉水建设项目,特别是沿江开发中的一些重点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帮助业主完善相关资料,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办理时效,既要履行职责,又要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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