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宁水管[2008]57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属管理处:

  为规范水闸管理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2005年6月水利部印发了《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近日又发文要求加强水闸登记工作,并对全省水闸注册登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水利部已组织编制了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软件,布置了水闸注册登记工作任务。为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闸注册登记的工作要求,现就全市水闸注册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水闸注册登记重要性的认识

  水闸注册登记是水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政府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能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水闸管理工作还存在运行管理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状况不易及时了解等问题,既不利于对各类水闸进行有效的工程管理,也难以对各类水闸实施有效监管和科学决策。实施水闸注册登记,对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水闸管理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摸清工程安全状况,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进水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保障工程效益发挥,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水闸注册登记任务。

  二、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水闸注册登记工作

  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水闸注册登记受理、审核、登记、发证、汇总及逐级上报等各项工作,积极落实水闸注册登记进度,并逐级上报,确保2008年10月底完成全市水闸注册登记任务。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水闸注册登记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水闸注册登记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市水利局负责全市中型水闸、市属管理处所管水闸(含其它行业所管水闸)的注册登记,负责全市水闸注册登记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小型水闸的注册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