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防指关于开展2008年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宁防指[2008]4号)
各区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局属河道管理处、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为确保2008年我市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抗灾效益,各地要按照“更严、更细、更实”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局属河道管理处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类工程汛前检查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名,并对结果负责。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对江河湖堤防、水库、涵闸、泵站、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一)对在建的防汛工程、病险水库、病险涵闸、河道堤防工程标准不足、历史险工隐患段、沿江易崩坍段、万方以上的塘坝等防汛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对去年各区县上报市的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对照,对未消险的和今年检查新发现的险工要制定安全度汛措施。(二)对如遇暴雨,排水不畅,易发生漫溢、溃决、滑坡等险情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城镇、街道排水设施、乡村河道、撇洪沟、塘坝要进行重点检查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维修加固等措施进行消险。(三)建立险工信息资料库,内容包括险工基本情况、度汛措施、图片等资料。
三、加强对非工程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好防汛通讯网络系统、水文设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物资管理工作,对库存的防汛物资认真查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及时增储必要的防汛物资;防汛抢险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业务培训和抢险演习,做好抢险排涝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熟悉防汛重点地段和险工地段的道路交通、地理环境等情况,提高汛期应急抢险反应能力。
四、认真修订完善各级防汛应急预案。各级防办要针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各地防汛工作特点,在去年
防汛防旱防台预案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区县的《2008年防汛预案》、《防御台风预案》、《抗旱预案》、《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蓄滞洪区应急预案》、所有水库《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万方以上塘坝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这些预案须在汛前报区县政府批准。各区县要加强指导,督促各镇街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预案编写和修订。全市街道(乡镇)和所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沿江河的房地产开发区都要在汛前编制和修订完成《暴雨、洪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区县防指汇总。市长江河道管理处要在汛前要修订完成《长江防汛抢险应急行动预案》。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在汛前要完成《应急排涝行动预案》和《堤防决口抢堵预案》。各区县和市属管理处要在4月15日前将各类预案汇编成册,上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