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执法为民的原则,处理好依法管理与保障渔民合法权益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3年,我省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濒危水生生物物种衰退趋势得到初步缓解,捕捞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得到初步控制,沿江、沿海、沿岸城镇附近的水环境、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湿地及滩涂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能力得到初步提高。全省渔业资源监测站点、水生生物濒危物种救护基地、增殖放流繁育基地、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和海洋渔业执法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二)中期目标。到2020年,我省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水生生物资源衰退得到有效控制,水生生物濒危物种数目有效增加,渔业产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渔业资源监测站点、水生濒危物种救护基地能够独立开展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水生生物物种救护工作,动态监测和救护情况实现全省联网。每年增殖放流繁育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60亿尾(粒)以上;海洋与渔业保护区数量达到15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保护区20个以上,地方级保护区130个以上。繁育基地、自然保护区和执法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能力大幅度提升。
(三)远期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水生生物生态环境整体处于良好状态,基本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美的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体系。
加强各地级以上市及内陆重点县(市、区)江河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建立完整的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发展国内外成熟的高技术监测手段,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立体监测。通过开展全省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完善的水生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水生生物资源时空动态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水生生物养护的科学调查研究和监测体系,全面提升水生生物养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加大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力度,建立水生野生动植物区域性救护点和救护基地,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生生物的意识。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完善保护区管护设施、数字化监测监控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保护区的整体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