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近期督查督办工作情况的通报
(宁水纪[2008]28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自我局督察督办工作实施办法颁发以来,局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等上级机关确定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局主要领导批示中需要急办的重要工作事项,从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规章制度入手,积极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截止12月底,全局共承办各类督办事项6件,到12月25日已经全部按要求办结完成。通过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督查督办程序更加规范。为有效地做好局督查督办工作,局制定下发了《南京市水利局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督查督办工作范围、程序、职责和办理时限要求。对需要督办的事项由局办公室首先进行确定,纪检监察室负责安排办理部门并监督检查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办结后书面将办理情况反馈到交办单位。由于职责明确、分工具体、办理规范,确保了市委市政府、上级机关和局各项重要事项的按时办结。
二、督查督办重点更加突出。突出三个重点抓好督查督办工作,一是突出局党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抓好督查落实工作;二是突出局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抓好督查落实工作;三是突出重点工作和涉水突发事件抓好督查落实工作。保证了局各项重要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
三、督查督办效果更加明显。去年以来,各处室十分重视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对下达的督办事项能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不扯皮、不推诿,积极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确保了各项办理事项的按时完成。由于办文效率高,工作落实快,机关作风实,提高了局机关工作形象,受到了呈文单位的好评。
2008年我市水利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多,农村水利建设、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保护、水行政执法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水利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需要督办的事项很多,希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五个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扎实工作,高标准地做好各项督办事项。
附:2007年局督查督办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