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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及《南京市水行政执法百分考核表(试行)》的通知

  3、法制宣传及培训工作台帐不健全的,扣 1 分;
  4、专职执法人员轮训率低于85%的,扣1分。

 

五、
  行政
  处罚
  情况

  1 、有明确的执法文书管理人员;
  2 、建立执法文书登记制度,健全日常管理;
  3 、巡查台帐及其他应当归档的执法文书实行分类管理,装订成册;
  4 、执法文书归档齐全,规范有序;
  5 、执法档案专柜、专人分类管理。

8分

  1 、未落实专门的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人员的,扣 1 分;
  2 、巡查台帐及其他执法档案管理混乱,未进行分类归档的,发现一类扣 1 分,最多扣 3 分;
  3 、未建立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的,扣 1 分;
  4 、结案率低于90%的,扣1分;
  5 、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发现一起扣2分,最多扣8分。

 

六、
  行政
  许可
  情况

  1 、制定完善内部行政许可办理制度,理顺办理流程的;
  2 、办理行政许可文书规范、齐全;
  3 、行政许可归档及时,材料齐全,装订规范整齐;
  4 、行政许可档案落实专人管理。

5分

  1 、未制定内部行政许可相关制度的,扣 1 分;
  2 、未制定行政许可办理文书或有文书但使用不规范的,扣 2 分;
  3 、办结的行政许可材料未进行归档或归档不规范的,扣 1 分;
  4 、行政许可档案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 1 分。

 

七、
  水行
  政规
  费征
  收情
  况

  1 、征收规费的主体合法;
  2 、规费征收标准、征收流程明确;
  3 、规费征收自由裁量权制度完善;
  4 、规费征收基本到位,应征不免,应免不征。
  5 、规费征收使用规定票据,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一起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1、超越权限征收水行政规费的;
  2、违反规定批准减免水行政规费的;
  3、违反征收标准征收水行政规费的;
  4、未使用规定的票据或不开具票据的;
  5、从事水行政规费征收的执法人员不具备收费资格的。

 

八、
  行政
  处罚
  听证
  、
  行政
  复议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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