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0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鼓励和引导本市各行业企业追求卓越质量、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而提升本市核心竞争力,根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近期启动2010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分别设组织和个人两个奖项,其中上海市质量金奖组织奖项分设“制造业”、“服务业”、“小企业及其他类型组织”3个组别。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成果显著的生产、经营、服务性组织,在本市从事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组织申报实行自愿原则,个人申报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组织和个人需如实填写相关《申报表》,按照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填写《自评表》,同时准备相关证实性材料。
(2)申报组织和个人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选其一)。
(3)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组织或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