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专职、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文明、公正、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完善水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并对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和定期考核。
四、加大对水法律法规的贯彻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执法监督职责
1.建立行政权力法制审查机制。对我局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制审查,确保依法行政。
2.开展《
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回头看”执法活动。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3.开展《
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4.组织全市水利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案卷评查,根据评查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文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力争形成“行政处罚模式化文书”。
5.制定《南京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南京市水行政执法年度百分考核表(试行)》,规范和加强执法监督。
6.适时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执法检查。
7.联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行风监督员进行一次执法监督、评议。
8.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政策调研工作
1.加快对水利投入政策的研究,提出建立我市长效、稳定的水利投入机制的建议。
2.进一步加强对水行政部门的职能研究,特别是与其他部门在治水、管水方面的重复交叉职能,并提出我们的对策建议。
3.对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为水利工程管理立法提供参考。
4.研究城市水利发展模式,为领导决策服务。
5.做好全市水利系统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2007年度调研评选工作方案和2008年度全市水利系统调研工作要求。
6.继续抓好《南京水利》期刊的编发工作,今年力争出3-4期有质量的期刊。